委员建议政府及时公布动物疫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1:45 新京报

  称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增加透明度”还不够

  本报讯(记者杨华云)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一些委员认为,修订草案对“增加透明度”体现得还不够充分。

  一些委员指出,修订草案中“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公布全国动物疫情”的规定,虽然规范了疫情公布制度,有利于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但是却只强调了兽医主管部门对“公布全国疫情”实行“统一管理”的权力,忽略了兽医主管部门应该及时发布动物疫情信息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有全国人大代表表示,现在对疫情的公布经常滞后,“给人一种亡羊补牢的感觉,这就失去了信息公开的意义”。因此,修订动物防疫法,除了强调权威性、准确性,也要强调及时性,让信息公布的速度尽可能地加快。

  张志坚委员建议,修订草案应当增加“国家加强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动物疫病监测、报告、发布制度”一条。还有一些委员认为,按照权责匹配的原则,不能只强调兽医主管部门的权利,否则就忽视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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