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益增1% 加薪0.4%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1:5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青岛4月26日讯 企业经济效益增长1%,工人工资增长最低为0.4%。为了刹住一些企业效益增加而职工工资少增甚至不增的风气,青岛市日前在发布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时,首次明确了企业经济效益与职工工资增长的最低比例,低于相应标准的企业,必须得给职工一个说法。

  4月24日,青岛市对外发布了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本企业2006年平均工资为基数,基准线为平均工资增长14%,上线为平均工资增长22%,下线为平均工资增长4%。

  据青岛市劳保局人士介绍,青岛市近五年GDP平均增幅16%,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工资支付能力增强,为了保障职工工资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实现同步增长,青岛市在发布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时,首次明确了企业经济效益与职工工资增长的最低比例:企业经济效益增长1%,工人工资增长最低为0.4%。低于此标准的企业,必须将原因在实施方案或工资集体协议中详细说明,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为防止部分行业利润较高的垄断性国企变相乱发钱,青岛市规定,超过上线发放工资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需经同级劳动保障、财政、国资部门核准。同时,为了保证增加的工资能够实实在在地发到职工手中,青岛市还规定,对低于基准线发放工资的企业,新增效益工资不得结余进工资储备金;申请实行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必须达到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且增幅应高于工资指导线下线;对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增幅低于基准线且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企业在岗平均工资的企业,不能参与劳动保障“A级诚信企业”等评比。


记者 姜淑芹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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