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规定公交站名不超7个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3:01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郑友贤

  本报讯 厦门公交站名今后将有章可循,乘客们不用再为拗口的站名而烦恼。昨日,记者从厦门市交通部门了解到,《厦门市公共交通站点命名实施规则》已正式出炉,今后站名原则上不超过7个字,冠名只能在站点的名称后加后缀。

  新规则对厦门公交站名的命名审定及冠名申请程序、费用等做出了具体规定。以后站名一般应以所在地名、道路、名胜古迹、标志性建筑、大型公共设施的标准名称或地名管理机关命名的标准名称命名,且要通俗易懂。企业或单位要求冠名的,所在位置必须在冠名站点150米半径范围内,并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实行市场化运作。

  站牌显示方式和公交车语音报站语也与以往不同。今后,冠名公交站名将呈现全新的站牌形式,改目前单行显示的方式为两行显示,第一行用大号字标注本站名,第二行用中号字标注冠名企业或单位;并且,冠名企业或单位的名称必须写在括号里。公交车上的语音报站语也将改为:××站(本站名)到了,有到××(冠名企业或单位名称)可在此下车。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