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起给狗狗上“户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3:37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4月26日讯(记者 殷玉国)从6月1日起,我市开始办理狗证,养犬登记办证分为集中登记办证和日常管理登记办证两种形式。

  个人和单位养犬登记办理

  个人办理登记养犬证时,要持犬只来源证明,居民户口簿、暂住证或身份证等,养犬地点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合法居住证明,携犬到本辖区公安、畜牧联合登记、免疫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饲养导盲犬、扶助犬的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单位办理养犬证登记时,要持犬只来源证明,单位代码证明或营业执照,饲养犬只的地点和犬笼、犬舍等管理设施以及犬只用途、种类、数量的书面证明,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专职驯养人员名单,携犬到市公安、畜牧联合登记、免疫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这次办理狗证分为集中登记办证和日常管理登记办证。在日常管理登记办证期间,单位、个人养犬可随时和预约时间登记办证。

  养犬人和饲养地变更办理

  养犬人变更时,须持犬只来源证明,居民户口簿、暂住证或者身份证等,养犬地点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合法居住证明,养犬登记证、犬牌和《犬类免疫证》到养犬人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养犬变更登记表》办理变更手续,并携犬到市公安、畜牧联合登记、免疫办公室办理变更养犬登记证。

  办理饲养地变更手续时,养犬人须持居民户口簿、暂住证或身份证等,养犬地点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合法居住证明,养犬登记证、犬牌和《犬类免疫证》到养犬人变更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养犬变更登记表》办理变更手续。

  单位养犬的直接到市公安、畜牧联合登记、免疫办公室办理变更手续。

  此外,养犬人和养犬饲养地同时变更的,按日常管理登记办证程序到养犬人变更地派出所,填写《养犬变更登记表》办理变更手续,携犬到市公安、畜牧联合办公室办理变更养犬登记证。单位、个人饲养的犬需要更换的,必须携犬到市公安、畜牧联合登记、免疫办公室重新办理《养犬登记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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