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已到期 工人不想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4:58 南方都市报

  奥一网 昨日上午,在坂田吉华路岗头路口,一公司数百名合同期满的工人当街表达诉求称:入厂时很多人交了数额不小的介绍费,而厂方违反相关规定自行更改合同日期。事发后,坂田街道各相关部门赶到现场调查处理。经查,厂方未有违法行为。涉嫌肇事人员被警方带走进行训诫。

  数百工人上街引来防暴队员

  昨日上午,数百工人聚集在坂田吉华路岗头路口附近。据路人反映,警方出动了4辆警车和20部警用摩托,约40名民警赶到现场维持秩序,甚至还来了防暴队员。

  “我们进厂时,60%-80%的人交了500元到2500元不等的介绍费。”据现场工人介绍,他们是去年8月份被招入“宝丽顺五金塑胶制品(深圳)有限公司”的,用工合同为期半年,月工资在2500元-3000元之间。但在进厂之前,不给厂方中层某领导送“介绍费”很难被录用。不过,众员工均没有留下证据。

  众人反映说,合同是2月份到期,但厂方擅自改为3月。而后,厂方与他们续签了一个月。4月24日协议到期后,600多员工被要求离职。对于厂方此举的合法性,员工表示怀疑。

  查实企业没有违规行为

  据坂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员书记闵铖介绍:前晚接到内部消息说,离厂员工可能会在昨日上午堵厂门,经及时处理事情已基本平息。但昨日上午,还是有200多工人上街表达不满。加上围观人员,现场比较混乱。“公安部门等怀疑有人利用工人离厂的不满情绪,在背后煽动闹事,以达到个人目的。”劳动部门经调查证实,企业没向员工收过介绍费,相关合同也都符合法律规定。闵铖说,工人如果有怀疑,可以走法律途径,有关部门将会提供法律援助。另外,街道办会尽快安排招聘会,帮助员工再就业。

  记者在事发企业看到,厂区大楼上打出巨大横幅:“本厂招聘任何员工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人士收取介绍费,将送交公安惩治。”该厂负责人周鸿钧说,他们冬天生产,夏天销售。传单上说得很清楚,劳动合同都是半年。整个过程都是合法的。

  关于介绍费问题,周先生解释说,员工进厂要经过四个部门的审核,不是哪个部门的高管能单独决定的,可排除企业高管背后收介绍费的问题。但可能有人利用员工急于进厂的心理非法牟利。“员工进厂后,我曾开会说过,谁交了介绍费,可以指出来,我给他要回来,但当时没人站出来。”

  编辑: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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