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福利巷”是怎样烂掉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5:42 山西新闻网

  从“2004年政府十大任务”到“烂到不可收拾”,这项工程暴露出政府、房地产开发商和拆迁户之间的某种特殊关系

  “这个工程,整个烂了”

  “岐东公司的这个工程,已经整个烂掉了。”4月25日下午,临汾市岐东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副总李科亮见到记者时如此表述。

  岐东公司董事长刘岐东(2004年前自称刘振东),从2001年和政府签订合同,实际操作“临汾市尧都区福利巷拓宽改造建设工程”,近6年过去了,工程已风雨飘摇,不可收拾。

  4月17日,岐东公司董事长刘岐东被尧都区公安局经侦队带走,再也没有回来。

  4月24日,因太原市一建起诉岐东公司拖欠工程款达200万元,临汾市中级法院查封了福利巷东段的数套楼房。

  4月23日,临汾市一建一处第二项目部发来紧急催款书,催讨196万元的工程进度款。

  4月25日,省四建二公司临汾岐东购物中心项目部发函要求在5月1日前支付189.8万元工程进度款。否则停工。

  福利巷工程拆迁户杨殿基等人反映,岐东公司已经欠下这些家户7个月的躲迁费,总额在1200万元左右。李科亮告诉记者,房产公司的工作人员,从年后上班至今,还没有发一分钱工资。

  4月23日,尧都区有关部门已组成工作组入驻岐东公司。25日,打印有“清产核资组”的白纸贴到了岐东公司的一间房门上。

  尧都区福利巷改造工程,仅一期工程占地就达250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道路长达1公里。拆迁户达570多户。这个规模,即使放在临汾市,都不是一个小工程。2004年尧都区政府也将其列入“十大任务”。如此大的工程是怎么一步步“烂掉”的呢?

  政府行为和商业拆迁的“太极推手”

  “尧都区福利巷拓宽及连片改造工程”,到底是一个政府主导的公共工程,还是一个商业工程?

  2001年1月,尧都区政府南街办事处和山西鸿富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福利巷改造工程的合作合同。这个合同中称:“本项目采取临汾市尧都区政府行为”。由政府负责实施拆迁,达到“三通一平”,开发商付给拆迁费。

  2003年3月28日,尧都区发布“尧都区政府关于福利巷改造工程的公告”。公告第一条中再次确认:尧都区福利巷改造属政府行为。还发表了“政府行为,政策优惠,……自筹资金,自我运转,……以房养路”等顺口溜式的二百字“真言”。这里头已经透露出自筹资金自我运转能否确保“政府行为”如期实现的矛盾。

  然而在公告发布的六十多天前,政府已和开发商签了一份“合同书补充协议(1)”,改变了一个很重要的条款:原合同中老板出钱、政府动手拆迁的模式,改为政府“协助”开发商“尽快完成拆迁任务”。并且还“确认乙方(开发商)在本工程开发建设中的业主地位”。在已经决定由开发商主导拆迁,开发商是业主,政府只是“协助”的情况下,为何还要把“政府行为”放在首位加以强调?我们不能妄断。但拆迁户告诉记者,这产生了预想不到的结果:拆迁户手持公告,说他们当初是听信了“政府行为”才拆房的。而拆掉房子后,政府却将他们推给了既没有实力又没有信誉的开发商,让他们无家可归。

  福利巷改造工程从2003年开工,至今都没有完成拆迁,这是整个工程无法推进的主因。截至目前,尚有7个单位和23户民宅约两万多平方米的面积没有拆掉。拆不掉的房子散布在各个地段,一个小房子不拆,一栋楼就不能建。福利巷现在就是这样一个乱局。

  围绕着拆迁的“主导”问题,开发商和政府正在“互掐”:政府说开发商不具备资金实力,不给钱就拆不了。开发商说政府指派的拆迁办等人员工作不力,甚至还“暗中鼓励拆迁户不要急着拆,要和开发商谈条件,多要钱。”政、商公开翻脸,让福利巷工程更加无望。

  

“临汾福利巷”是怎样烂掉的(图)

  新楼脚下,旧房刺眼,这就是4年没有完成拆迁工作的福利巷

  从“振东”到“岐东”:房地产老板的名字问题

  岐东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刘岐东,在以“山西鸿富房地产公司临汾分公司负责人”名义活动时,其名字为刘振东。2004年三四月间,岐东房地产公司成立,从此,“刘振东”就消失了。

  刘振东改名的玄机在哪里?鸿富公司临汾分公司和岐东公司又是什么关系?福利巷改造工程,先和鸿富公司临汾分公司合作,2005年5月又转而交给岐东公司,其原因和影响又是什么?

  尧都区福利巷改造工程,从2001年至2005年5月,合作的开发商是鸿富公司临汾分公司。鸿富公司总经理郭伏生,在2001年出具一纸授权委托书,让刘振东以临汾分公司名义代理福利巷改造工程的立项、签约、销售等事项。刘振东在担任上述职务的同时,2004年三四月间,又以“刘岐东”的名字在临汾市注册了一家“临汾市岐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年的一些核心人物提供给记者的资料表明,在成立岐东公司后,刘振东即以“岐东公司”的名义和“鸿富公司临汾公司”签了一份“福利巷旧城改造工程联合开发合同书”,合同上说二者要联合,鸿富出资30%,岐东出资70%,岐东公司控了股。刘振东在筹备成立岐东公司时,声称“刘岐东”是自己在河南的弟弟。但公司成立后,南街办事处的人发现,岐东公司法人登记表照片上的刘岐东,竟就是刘振东。

  当年的一些关键人物告诉记者:这实际上就是刘振东自己和自己签了个合同,并正在以岐东取代鸿富。

  这几位前领导还告诉记者,事实上,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这个合同只表明刘振东要脱离鸿富。在有了这个“联合开发合同”后,对于政府一方,即尧都区南街办事处,刘振东又以鸿富临汾分公司的名义写下一个“附加协议”。此协议“安抚”南街办:岐东公司的联合开发合同仅用于担保贷款使用,并不影响原协议的执行。但此后半年多,2004年11月,岐东公司即以自己的名义向外售房和预定房。南街办函告太原的鸿富公司,鸿富公司要求停止一切售房及预定房行为。

  2004年5月,南街办、鸿富公司、岐东公司签订三方合同,鸿富手上的项目正式转让给岐东公司。鸿富公司的实力要远远大于岐东公司,而且刘岐东在和南街办的前期拆迁合作中也并不愉快,南街办为什么还要这么“走马换将”?南街办书记,福利巷改造工程指挥部主任陈宝红说,当时是因为刘岐东对这个工程的前期情况比较熟悉,还有,刘岐东当时贷到了5000万元。但他们对刘事实上也并不放心。陈宝红曾到尧都区乡贤街派出所查过“刘岐东”的底细。结果表明,在户口簿上,只有刘岐东,而没有刘振东这个名字。

  刘的河南老乡,一直跟随他的副总李科亮告诉记者,刘有两个身份证,一个“刘岐东”,一个“刘振东”。

  政府、房产商、拆迁户都“隐瞒”了什么

  临汾福利巷改造从2003年至今(仍未完工),是一个特殊时代里典型的社会断面。记者发现,政府、房产商、拆迁户三方人员,说起这个烂泥工程,都是一腔委屈且义正辞严。但全面采访后会发现,事实上每一方都向外界隐瞒了一些重要的内情―――

  岐东公司的材料没有提到“刘振东”这个曾经存在的重要人物以及和刘岐东是什么关系;没有提到自己的资金状况;没有提公司为什么长期未付1000多万元土地出让金;未提出售了多少套楼房和商铺以及这笔收入的数额和去向。

  政府基本不提及如下话题:刘岐东加入此项目,和政府合作,政府方面是怎么审核这个公司的。政府在与房产商合作改造福利巷的合同中,曾有一个“补充协议”,要求开发商在“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10日内,付给街道工委人民币5万元整。在第一次付款后一个月内,付给甲方人民币15万元整。第一期工程完工后,付给甲方人民币50万元整……甲方单位正式人员如需住房者,乙方可以考虑每平方米优惠10%”等等。福利巷工程既未取得土地和规划这两个前期的基本手续,其建筑就不具合法性,为什么一直容许它从2004年建设到现在。政府人员更不提,从拆迁户手中以每亩4万元取得的土地,再以招标竞拍方式以每亩93万多元的价格卖给开发商,这种暴利去向何处……

  拆迁户代表递给记者的材料反映,临汾市政府发布2003年第1号征地公告,没有进行听证程序。用“政府行为”做后盾搞商业拆迁,不符合规定。拆迁前,有不少村民是靠房租来生活的,拆迁后,只付给躲迁费,断了这部分人的生活来源……但上述材料中对自己的如下行为做了回避:据2004年福利巷拆迁时电视台拍到的资料,听说要拆迁,福利巷的居民纷纷突击盖房,致使短时间内比丈量面积多出3万多平方米的“拆迁面积”。这些“面积”还在各方面的协调下,从开发商处得到了一定补偿。

  福利巷的改造工程至今已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泥潭。2万多平方米的待拆迁建筑,由于时隔三四年,拆迁费用已经不能适用原标准。而假如能有开发商出更高的价格进行拆迁,又势必引起老拆迁户的不满。570户拆迁户,原定“拆迁后18个月内还迁”,至今已远远超过还迁期限。有部分家户获得了部分还迁面积,还有50户一个平方米都没有还迁。而已还迁的房屋,由于质量低劣、没有手续、环境不好等,正引发新一轮争执。

  在还迁问题久拖不决时,岐东公司大量出售商铺和商品房回笼资金遭到政府和拆迁户的激烈反对。而由于岐东公司的财务不透明,到底卖了多少房,钱去了哪里,又成为群众和政府急于搞清楚的问题。岐东公司在刘岐东被公安机关带走后,更加风雨飘摇。拆迁户逼房,工程队逼债,副总们由于不掌握公司财务状况,难于应对。“福利巷不产生福利,只有欺诈”,这是拆迁户杨殿基写的材料里的话。

  本报记者李旭东

  (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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