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美大集团庭审辩回驰名商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5:47 杭州日报

  □记者 王勇 实习生 方俊

  通讯员 孙踏海

  “我们这个驰名商标是在法庭审理的时候‘辩’出来的。”昨天,世界知识产权日,美大集团董事长夏志生在海宁市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发布会上现身说法。

  在打假官司中,借助法院判决认定驰名商标,是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有效武器。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拥有注册商标27万件,约占全国注册商标总量的十分之一,居全国第二。但在查处商标假冒案件和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的数字上,已经连续六年居全国第一。“截至去年底,全省驰名商标有145个,其中通过司法认定的有68个,几乎占了一半。”

  海宁实现零的突破

  创建于1978年的美大集团公司,是海宁市一家集科、工、贸、技一体的多元化国家级集团企业。其美大商标太阳能应用产品和集成环保灶等,在全国28个省市和国际市场销售表现不俗。

  “1997年,我们就注册了美大商标,先后被认定为嘉兴市著名商标和浙江省著名商标。”夏志生说。名气大起来了,全国各地假冒美大的事件也就多起来了。“我找到海宁市工商部门讨点子,他们建议我通过司法认定驰名商标。”

  去年10月,安徽宿州市墉桥区一家经营部销售的淋浴喷头,使用的商标与美大集团注册商标图案、文字完全相同。美大集团向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美大”商标为驰名商标,并保护商标专用权。不久前,宿州中院的判决支持了美大集团的请求。

  昨天,嘉兴市工商局副局长将一块驰名商标的“金招牌”交到了夏志生手中。海宁市政府还奖励给美大集团100万元。“美大荣膺中国驰名商标,让海宁实现了零的突破。”海宁市副市长施震东表示。

  浙企热衷“一判成名”

  浙江省驰名商标总量连续四年全国第一;全省拥有农产品商标52477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总数33件,集体商标7件,均居全国第一;全省国际商标注册商标总量超过11000件,还是全国第一……从昨天下午举行的浙江省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发布的数字看,浙企商标意识之强,走在了全国前列。

  近年来,各地政府纷纷出台品牌战略实施意见和鼓励扶持政策。浙江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也越来越意识到品牌的“含金量”,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成了企业眼中的“热门货”,司法认定于是成了既能维权又能“一判成名”的双赢举措。

  与美大集团荣膺驰名商标的差不多时候,与海宁交界的海盐县也传来捷报。同样是在安徽宿州中院,浙江嘉兴中达集团的中达(图形)商标,也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同样也帮助海盐实现了驰名商标零的突破。

  省高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周根才介绍,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以往由国家商标局单一认定驰名商标的做法由此改变,实现了法院司法认定与商标主管机关行政认定相结合的双轨制。

  司法程序认定驰名商标符合国际惯例,新《商标法》2001年实施后,司法认定驰名商标这一策略逐渐在浙江企业中盛行。“《商标法》对普通商标只提供同类保护,而驰名商标则不同,它能够享受到跨类保护,即不同类商标也得到了保护。而通过司法个案认定,既维护了自身的权益,还可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浙江企业热衷于此也就不奇怪了。”嘉兴市工商局一位负责人解释。

  司法认定不能“一劳永逸”

  “不可否认,司法认定已成为我省一些难以通过国家工商总局行政认定的品牌进行自我认定的一种有效方式。”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表示:“但目前一些企业打着侵犯商标权的旗号相互打官司,以求增加知名度,未免有些炒作的嫌疑。所以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必须严格,真实,不能弄虚作假。”

  在嘉兴,五芳斋、兔皇等品牌此前都是花了数年时间才摘取中国驰名商标桂冠,而司法认定却只需几个月时间就“搞掂”了,其“含金量”是否打了折扣呢?

  曾代理嘉兴一家企业通过司法认定途径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上海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芸解释,中级以上人民法院通过个案认定某商标为驰名商标,与其他途径认定的驰名商标在法律上享受的是同一层次的保护。

  有了中国驰名商标,也非一劳永逸。美大集团董事长夏志生认为,企业的商业信誉是建立在所有员工的辛勤耕耘和消费者的认同上,司法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是企业品牌战略实施的重要一步,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一劳永逸”,因为消费者对一个产品的认可和接受不是通过法庭就可以判出来的。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通过司法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成为企业品牌保护的一种手段,浙江企业热衷于向驰名商标冲刺表现出了企业的创牌意识,但一个品牌的价值最终需要消费者的认可,丰富品牌内涵、提高品牌含金量才能真正树立起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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