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武宿17位村民将村委会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5:57 山西新闻网

  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

  村民先后状告村委会

  1999年1月,太原市小店区西温庄乡武宿村村民相继与武宿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合同约定的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合同还约定村委会作为发包方应向承包土地的村民提供承包标的规定的生产经营条件。太原市小店区政府分别给每户村民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此后,韩全喜等五十余户村民在位于村北的南北畛、柳林地、圪垛子等地块的承包地上栽种了果树和蔬菜。2006年3月,村委会为了强行收回上述三地块的村民承包地建物流中心,开始对韩全喜承包的土地进行断水,导致无法正常耕种,菜苗栽不到地里、果树部分死亡。当年5月,韩全喜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认为村委会侵犯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要求其恢复送水送电,并赔偿损失2000元。2006年11月7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法院认为:村委会在未经原告同意的前提下,决定收回包括原告承包地在内的土地用于建设用地,并采取对原告承包地断水的手段,其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使原告的经济受到了损害。法院责令被告村委会为原告供水供电,并赔偿损失2000元。今年4月初,村里另外17户与韩全喜情况类似的村民再次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这些原告村民称,自从2006年3月29日断水后,2007年3月29日,村委会才开始为该片承包地供水供电。但一年断水已经导致果园损失实际的产生。而且,由于村委会已经收回该片承包地中的部分土地,致使这些被收回土地上的果园撂荒,杂草丛生,病虫害泛滥,使周围原告村民的果园受到严重影响,他们要求村委会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果园内杂草丛生

  4月19日下午,记者来到武宿村进行了采访。在村民韩金喜等人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位于村北的果园,现在正是果树开花的季节,远远就看到苹果树和梨树的粉花和白花,但近处看,却发现在这些果园中间有许多土地已经撂荒、地上杂草丛生、病虫害严重。据村民讲,这片耕地有100多亩,由于村委会已经收回部分土地,所以一些果园撂荒。

  在记者站的位置上,左边是一片撂荒的果园,右边却是生长繁茂的苹果树和梨树。村民韩金喜指着右边的果树林告诉记者:“你看,这是我家的果园,种的梨、苹果、葡萄。打了好几次药,怎么也杜绝不了病虫害。由于左边撂荒的果树没人打农药,病虫害严重,影响到我的果树。”在他的指引下,记者确实发现撂荒的果树上多数都有虫害。

  韩金喜是本村村民,收入全靠果树和蔬菜。他告诉记者,以前,他家的收入不好的时候也能达到1.5万元,好的时候能达到2.5万到3万元。但2006年村委会停水后,他家的土地就没有种,只好外出打工。今年送水后才回来种,但没想到会是这个样子。

  今年63岁的韩官生告诉记者,由于一年断水和周围果园虫害的影响,他家的果树死了六十多棵。“损失有多大啊,”老人指着附近的果树说,“这么好的果树没人管,真可惜。”

  记者在现场看到,不仅许多果园撂荒、杂草丛生,而且在这片100多亩的土地上,有许多果树已经死亡。就武宿村部分村民耕地受影响一事,记者采访了省内一些果树专家,他们认为,太原市所属区县大部分为沙壤土,对水的依赖性大,如果长期应浇未浇,可能导致果树产量下降,水果品质降低,甚至病虫害加剧等情况发生。专家同时指出,一片地中如果有的果园不管理,病虫害肯定会对周围正常经营的果园产生严重影响。

  4月26日,记者拨通了武宿村村委会的电话,就此事进行了采访。村委会接电话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征收土地是去年的事情,现在已经不存在。对于断水给部分村民造成的损失,该负责人解释:果园内种地的人就几家。对于村民将村委会告上法庭一事,该负责人表示记者可以到其他部门去了解。

  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的杨永杰律师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发包方有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的义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否则,就应该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007年3月16日十届人大刚刚通过的《物权法》也以专章的形式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在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

  在本案中,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受法律保护。在承包合同期限内,村委会为收回土地,采取对村民承包地断水及撂荒周围果园的办法迫使村民无法耕种,其行为侵犯了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村委会已经停止了侵权行为,给村民承包地恢复了供水,但仍应该赔偿此前因停水等侵权行为给村民造成的损失。对于本案,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杜建伟

  (编辑:樊永吉)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