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处要提供心理咨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6:34 长江商报

  民政部出台相关意见武汉目前暂无此类服务

  本报讯(记者 望隽 通讯员 吴永楷)“心理医院”将进婚姻登记处?民政部近日出台意见,建议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为婚姻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记者昨日获悉,武汉目前暂无此类服务。

  昨日上午10时许,在武昌区婚姻登记处,一对中年夫妇前来办理离婚登记。两人刚在登记处坐下,就开始互相指责对方的不是,逐渐发展成激烈的争吵。进婚登处一个小时,夫妇俩最终没有办成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一半来办离婚的夫妇都会起争执,特别是中年夫妇。最严重的一对夫妇甚至在此大打出手,旁人不得已只好向110求助。

  “为离婚夫妇提供心理疏导非常必要。”湖北省心理卫生协会副秘书长戴正清说,在他所接待的有关婚姻问题的咨询中,约90%是因离婚而产生抑郁、压抑等各种心理问题,直接影响到工作生活。

  据了解,民政部近日出台的《关于“十一五“期间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中称,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为婚姻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服务。昨日,湖北省民政厅基础政权和社区建设处一负责人说,目前在湖北包括武汉,各婚姻登记场所尚未开展专门的心理咨询服务,但不排除今后开展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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