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兜售河豚鱼要坚决没收销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8:12 台海网

  台海网4月27日讯(驻福州记者杨文)记者昨日从省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为避免有毒河豚鱼流入市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省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河豚鱼的监管,特别是发现有兜售河豚鱼及其制品要坚决予以没收销毁。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各地因误食河豚鱼中毒、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春季是河豚鱼的旺汛期,也是食用河豚鱼导致中毒的高峰期,今年入春以来,福州市发生两起食用河豚鱼干中毒事件,导致数人中毒、1人死亡。

  通知还强调要求,我省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与当地工商、质监等部门沟通协作,积极深入产地(码头)、流动摊点、农贸、水产批发市场等地开展检查,发现有兜售河豚鱼及其制品的要坚决予以没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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