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限带液体新规定 上海空港下月起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8:16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记者王蔚)5月1日起,从上海空港出行的旅客所携带的液态物品将进一步受限。记者昨天从上海机场方面获悉,下月开始浦东机场和虹桥机场将执行中国民航总局发布的《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规定:国际及地区航班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每件不超100毫升,国内航班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不超1升。机场方面提醒旅客,在整理行装时,务必根据新规定对行李“挤水分”,以免耽误行程。

  携带的婴儿奶粉、牛奶、母乳(需有婴儿随行),糖尿病或其它疾病患者必需的液态药品(凭医生处方或医院证明,在药店购买的除外),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随身携带。

  在候机隔离区内购买的液态物品可以带上飞机。候机隔离区免税店、机上免税店工作人员对在国外、境外转机旅客购买免税液态物品负有提醒义务,并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包装。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