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别“露富”东西别放车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8:22 南京晨报

  晨报讯 五一长假前夕,为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安全稳定,南京警方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昨天,结合近期治安形势,警方提醒市民在长假期间无论是居家休闲,还是外出旅游,都要多长个“心眼”,以确保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案例:去年十一黄金周前后,白下警方先后接到多名群众报警,反映在报纸上看到南京某旅行社组团开展“丝绸之路游”、“桂林七日游”、“北京九日游”、“成都、九寨沟十一日游”等外出旅游广告,价格十分优惠,于是陆续与该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交纳了少则1700元,多则8000余元不等的旅游费。此后,20余名游客按约定时间到达南京火车站等候出发,等待几个小时后才发现受骗上当———该旅行社有关人员手机全部关闭,公司也人去楼空。案发后,白下分局经侦大队经过几个月的工作侦破此案,将潜逃的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为80余名受害人追回旅游合同定金30余万元。

  提醒:市民常会利用五一黄金周外出旅游,一些犯罪分子也看准了这一时机,利用签订旅游合同的手法诈骗钱财。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提高风险意识,在签订、履行旅游合同的过程中,自觉认真地审查旅行社的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避免上当受骗。当发现有明显低于旅游成本价做虚假广告的,要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旅游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此外,外出旅游,市民也不要“露富”,尽量避免携带大量现金,随身包裹应放置在视线所及之处。不随便与陌生人搭话、交换食品等等。钱款如要随身携带,应将钱款和其他物品混杂放置在包内,并将其挂在身前。“有车一族”出游,人离开车时,应将车内各类物品及时带出,以免给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

  作者:宁公宣 王业全/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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