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客摔伤酒店要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8:23 南京晨报

  晨报讯 王先生兴冲冲去城南某酒店参加聚餐,中途起身如厕时发生不幸,在洗手间门前被地上积水滑倒,摔伤了腿,酒店却以王先生喝过酒为借口,提出王先生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消协没有支持。

  王先生和朋友聚会正欢,途中想去洗手间方便,没想到刚走到门口,就被地上的积水滑倒在地。随着右腿一阵剧痛,王先生站都站不起来了,旁边的服务员见状立即上前搀扶。痛苦不堪的王先生兴致全无,只好在服务员的陪同下到医院就医。经诊断王先生右腿膝关节损伤,需要在家休养一星期。

  这休息一星期的误工费,加上医药费,不是个小数字,当然得找酒店赔。王先生气不打一处来,几天后伤情有所好转,便立即来到酒店要求赔偿,没想到酒店态度强硬,双方不仅没能达成一致意见,反而发生了争执。十分气愤的王先生随即到秦淮区消协投诉。

  经和酒店确认,消费者王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可是酒店提出,虽然应该承担王先生滑倒的责任,但王先生当天喝过酒,饮酒后平衡感减弱,难道不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吗?

  对于酒店提出的消费者酒后平衡感差所以应该承担部分责任的说法,消协权衡再三,决定不支持。消协表示,根据《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主张者举证为主的处理原则,因此酒店必须要拿出消费者酒后平衡感差的证据来。如果酒店无法拿出证据,消协就不会支持。最终酒店不得不赔偿了王先生的全部误工费1713元、医药费537元、打车费50元,共计人民币2300元。

  作者:王咏梅 杨静/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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