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孟尝受贿近20万获轻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9:23 金羊网-新快报

  收了钱回赠燕窝未予定罪

  新快报讯(记者余亚莲实习生黄丽)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珠实集团)原董事长周孟尝昨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05年12月,周孟尝被“双规”,主要问题是由海南三亚(南田)温泉度假区和三亚珠江花园酒店两项工程牵扯出的。

  2006年11月28日,周孟尝在广州中院受审,检察院指控其于2001年至2005年间,受贿144000元人民币、5000港元、1万美元。广州中院审理后最终认为,有3单指控证据不足不予认定:

  第一,关于2004年底周孟尝收受邓剑华1万元人民币以及两次在棋牌室收受邓剑华6000元人民币的问题,法院认为,邓是直接将钱交给周孟尝的朋友用于购买土特产,周并未从中获益,也没有为邓剑华牟取利益。

  第二,关于周孟尝收受许某港币5000元的问题,因周孟尝在收钱次日,立即以回礼的方式送给许某鲍鱼和燕窝,故不能认定周有收受贿赂的故意。

  第三,关于周孟尝收受韩某11000元人民币的问题,因周孟尝当时已不再担任董事长,也无从利用职务便利为韩牟取利益,指控其受贿证据不足。

  广州中院审理此案后最终认定,周孟尝受贿美元1万元、人民币11.7万元。鉴于周孟尝有自首情节,退清全部赃款,且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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