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家环保NGO达成共识 以法律手段推进环境治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9:49 中国环境报

  (记者张俊)

  本报讯4月25日~27日,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等20多个环保NGO组织的代表及部分环境学者、律师,在北京召开了NGO以法律手段推动环境治理研讨会。与会代表就环保NGO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NGO的管理与自律等话题进行了广泛探讨,并共同约定以后将资源共享、利用法律共同推进环境治理。

  在此次研讨会上,很多NGO代表提出,他们在社会基层的操作性活动中,较常采用宣传教育和引导公众参与环保活动的形式,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但因为缺少法律专业人员协助及环境信息获取不充分等原因,很少选择运用法律手段推动环境保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说,从事环保事业首先就应该认识到环保需要法治。如某NGO要对某地的污染发起行动,却不了解具体的污染情况和信息,也不知道怎么去要求政府部门或企业进行信息公开。现在,刚刚颁布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它正式实施了,我们就可以依法要求公开。这就是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在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后,与会代表就建立以法律手段推动环境治理的交流平台、信息共享平台、协作平台等内容达成了共识,并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此次会议是公民社会与环境治理项目的分项目之一,此项目得到英国环境、食品与农村事务部的资助。污染受害者帮助中心自2006年8月加入此项目后,采用法学与社会学研究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大量的问卷调研、实地调研和访谈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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