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现大洞漏下大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10:07 半岛都市报

  本报南宁讯4月25日,震惊全国的柳州火车离奇“漏”人案的双方当事人,就损害赔偿问题进行二审前最后的协商,但没有成功。4月26日下午,广西高级法院对这起火车离奇“漏”人案进行了二审,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2005年4月23日,柳州市市民胡家津与丈夫李某一起,乘坐由张家界开往南宁的2011次列车从湘西凤凰旅游归来。

  4月24日凌晨1时许,当列车行驶至广西境内的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斗车站附近时,胡家津从卫生间方便后返回13号车厢卧铺。当她走到车厢中段过道时,车厢地板突然塌陷翘起,出现一个大洞,胡家津瞬间顺着这个大洞掉下了火车。她被高速行驶的火车压断整条左臂、左大腿、右腿小腿,头皮被掀翻2/3。

  由于事发时大多数旅客已经入睡,列车乘务员也浑然不觉。胡家津掉下火车后,凭着顽强毅力,靠残存的断臂翻过铁轨并获救,先后被送到三江县、柳州市、上海市等地进行治疗并安装假肢,至今已接受七次手术,失去三肢,经鉴定构成Ⅰ级甲等伤残。

  2006年,坐在轮椅上的胡家津将柳州铁路局告上法庭,向柳州铁路局索赔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8项共计573万元人民币。

  今年1月22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柳州铁路局向原告胡家津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3项共103万多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为20万元。

  不久,胡家津不服一审判决,向自治区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当代生活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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