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新建项目实行“三堂会审” 争议项目举行审批听证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10:37 中国环境报

  孙竹梅

  本报讯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枣庄市环保局实施新建项目集体审查制度,对部分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实行集体审查、审批。听证会也将用于重大的有争议性的项目。

  此前,审批工作由开发科独自承担。改革后,则实行“三堂会审”制度,由业务局长和开发科、污控科、大气科、计财科、法宣科、环境监测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共9人的审查小组,并定于每月8日召开审查大会(节假日顺延)。

  审查小组审查、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有:

  需要转报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纸浆、造纸、酒精、酿造、水泥、钢铁、焦化、化工、医药(合成)、化纤、印染、电解铝、氧化铝、平板玻璃、物种引进项目的转报意见;

  市局审批的酿造、化工、医药(合成)、化纤、印染、交通、污水处理工程、垃圾填埋(处理)场报告书项目及处在特殊保护地区、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建设对保护目标造成严重影响的建设项目审查和审批意见;

  规划环评及区域开发、流域开发项目的审查和审批意见;

  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申请国家、省、市各类建设资金或国债贷款的建设项目的审批意见;

  审查对社会影响大、有争议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公众参与方式和审批意见,确定是否由环保部门再次举行听证会,审定举办听证会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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