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起搭乘飞机随身行李将“缩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10:49 东方早报

  液态物品数量国际旅客限带100毫升 国内旅客限带1升

  从5月1日起,上海浦东和虹桥机场将执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的《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规定。根据《公告》规定,“五一”起,乘机出境旅客每人每次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均不能超过100毫升。上海机场提醒旅客,从空港出行的旅客,在整理行装时,务必根据新规定对行李“挤水分”。

  从5月1日起,在浦东机场乘坐国际及地区航班旅客(含国际中转国际航班旅客),每人每次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均不能超过100毫升。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且每名旅客每次只可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托运。旅客过安检时,须将透明塑料袋单独拿出,与手提行李分开接受检查。

  在候机隔离区内购买的液态物品可以带上飞机。候机隔离区免税店、机上免税店工作人员对在国外、境外转机旅客购买免税液态物品负有提醒义务,并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包装。候机隔离区免税店、机上免税店工作人员出售免税液态物品时,应主动询问旅客是否需要在国外、境外转机。

  携带的婴儿奶粉、牛奶、母乳(需有婴儿随行),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必需的液态药品(凭医生处方或医院证明,在药店购买的除外),可适量随身携带。

  此外,《公告》再次明确对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携带液态物品的安检规定。每人每次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1升的液态物品(不含酒类)。需要提醒旅客的是,酒类物品不得随身携带,必须托运,且酒类物品包装须符合民航运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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