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在阳江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11:07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广东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在阳江召开
为贯彻第一次全国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海事审判工作发展若干意见》,交流上下级法院海事审判工作经验,4月26日至27日,广东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在阳江召开。广东省高级法院的分管院长、民四庭的主要领导、法官,广州海事法院的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代表共30人参加了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王淑梅审判长和张国蓉法官应邀出席会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副院长到会作讲话,广州海事法院罗国华院长、詹思敏副院长到会致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郑新俭庭长主持会议。

  会议总结交流了海事审判工作的经验,研究探讨审判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会上,王淑梅审判长首先就如何发展海事审判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她说,去年10 月,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海事审判工作会议,总结了我国海事法院设立22年来海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阐述了目前海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发展机遇,提出了新形势下做好海事审判工作的要求。会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海事审判工作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海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方向和任务。2007年最高院民四庭的工作都是围绕《若干意见》来进行的,加强海事司法解释工作,加强对海事法院专门管辖以及适当扩大海事法院管辖范围的工作,同时对海事行政案件进行调研,包括要推出一系列司法解释。王淑梅审判长还透露,今年5月最高院将组成联合小组对海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

  陶凯元副院长在会上致辞。广州海事法院罗国华院长汇报了该院贯彻落实第一次全国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并就海事审判工作发展中面临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建议加大监督指导力度,严格执行海事案件专门管辖制度,支持海事法院在探索受理新类型海商事案件方面有所突破。二是建议建立审判工作问题定期沟通反馈机制机制,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审判质量。三是建议支持派出法庭和巡回法庭的建设工作,促进海事法院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基层民众,实现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广州海事法院詹思敏副院长从审判业务的角度汇报了该院2006年收、结案工作情况,分析了工作中的不足,并对今后的审判工作进行展望。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欧阳振远副庭长就广东海事审判工作的发展进行了深度分析。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和广州海事法院法官在会上分别作《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问题研究》和《海事审判中对证据审查、判断的思考》的主题发言。王淑梅审判长以《海事审判若干问题》为题进行了海事审判业务讲座。三级法院的法官就海事审判实践中具体问题进行了热烈的探讨。

  

广东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在阳江召开

  (广州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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