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地消费者委员会(协会)共同发布“五一”消费提示 赴港买首饰注意核对成色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11:3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 王婧 “五一”内地消费者赴港、澳旅游,购物需谨慎。北京、上海、浙江、香港、澳门消费者委员会(协会)昨共同发布了消费提示。消费者若在港、澳地区遇到消费纠纷,请及时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

  消费提示中需要游客特别注意的是,由于内地消费者赴港、澳买钟表、首饰的较多,在购买首饰时,消费者应要求商家在单据上详细列明金的成色,黄金及黄金制品成色8K以上才可称为金的制品,必须达到990成色以上才能称为足金。

  如购买钻石,香港是采取美国宝石学院的评级标准包括净度、颜色等,与国内标准不同。购买玉器时,如店方称为天然翡翠,没有染色,应在单据上清楚注明该情况。

  买手表时不要随便轻信哪一个牌子是国际级或顶级的牌子,关键是衡量手表是否物有所值,不要听信营业员的宣传而改变主意。

  其他注意点

  ●购买商品不能以价格高为由要求退货,因多数商品没有价格管制,“不满意就退货”并非商家的普遍做法。

  ●如不想购买“水货”,在付款前须向商家明确,并要求在购物单据上列明所购买的商品是由总代理商负责售后服务。

  ●买家电要了解制式,港、澳市场的部分家电产品不适合在内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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