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柏”怎能当“惠普”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12:49 新闻晚报
□晚报记者焦晓虹报道

  家住本市真北路的一对中年夫妇认准了要买“惠普电脑”,到手的却是一台“惠普公司生产的电脑”———康柏电脑。电器公司对此说明,惠普并购康柏,这确实是一台“惠普电脑”。夫妇俩不服,将电器公司告上法院。前天,普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HP”变“Compaq”

  去年11月,王先生和他的妻子在电器公司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当时两人向营业员表示要购买一台“惠普笔记本电脑”,营业员随即拿出了一份宣传资料,为他们介绍“惠普”笔记本电脑,夫妻俩就选中了一台,电器公司在其发票上注明了笔记本电脑品名及规格型号为惠普笔记本电脑V3172。

  一周后,他们的朋友在该电脑进行上网操作时,对他们说:“这台笔记本电脑不是‘正宗的惠普’,惠普英文是‘HP’,但这台笔记本电脑是‘Compaq’(康柏)”。后来他们经询问得知,拿到的笔记本品名为“CompaqPresarioV3000”。由于外包装上没有中文译名,夫妻俩不懂英语,以为上述品牌就代表惠普。

  夫妻俩认为电器公司在销售行为中构成了消费欺诈,要求电器公司立即接受他们所退还的笔记本电脑,退还人民币6485元,赔偿6485元,并在指定媒体上道歉。

  电器公司否认有过错

  电器公司辩称,惠普和康柏已合并,王先生夫妻俩所购的确实是“惠普公司生产的电脑”,这点在公司的宣传单上已写明,在夫妻俩购买电脑时,营业员也作了详细告知,公司没有过错。

  王先生夫妻俩的代理律师则反驳,惠普作为电脑制造商,企业标识和注册商标的标识一致,而从王先生购买的电脑来看,无论从电脑的外包装、产品说明书、还是电脑本身,分明是一台“康柏电脑”。而“康柏电脑”是一个独立商标,根据商标局事务所提供的证明,康柏商标有限公司和康柏知识科技集团合伙有限公司是该商标的注册人。

  双方拒绝调解。本案将择日再审。

  [晚报提醒]

  了解“知识产权”帮助买准东西

  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专利律师池振华表示,“厂家”和“品牌”的概念不能等同,一个厂家可以生产多种品牌;商标和厂家有关联,但不能划上等号。大众消费者在购物时,往往停留在“厂家、产品名称”等表象,而对“注册商标”等问题鲜为留意。

  随着经济发展,如同案中的两公司,企业之间发生权利变更的情况频出。建议消费者可以了解一些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有条件的消费者可以通过上网查阅企业公告等途径,了解公司之间权利变更的情况,弄清楚所涉商标的“许可、转让”等关系,从而在购物时,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准自己中意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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