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际法援协作助农民工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14: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10省(区)在东莞签署协议,打破地域限制提供跨省区法律援助

  本报东莞讯记者郑思琪、谢孝国,通讯员刘洪群、彭莉红、尹爱南报道:昨天,由广东省牵头的首届省际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协调会暨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在东莞举行,来自10个省、自治区的政府法援机构负责人共同签署了这份全国首个《省际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此次《协议》的签署,打破了地域籍贯的限制,可满足农民工在省际流动就业过程中的法援需求。

  签署《协议》的10个省、自治区分别为来自泛珠三角九省(区)中的江西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以及农民工输出较多的安徽省和河南省。据广东省法律援助处介绍,这次会议旨在推进农民工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合作,以保证在省际间流动的农民工能够得到切实、高效的法律援助。

  按《协议》规定,法律援助申请人因身体伤残等原因回到本省、自治区或到其他签约省、自治区居住,确实无法前往事项发生地的签约省、自治区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经申请人要求,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协助申请人向事项发生地的地级以上市法律援助机构移送申请材料。

  记者就此消息采访了在东莞市法律援助处等待申请法援的任先生,他表示,如果能够回到老家申请法援,他宁愿选择回家。等待援助审批的时间再加上获得援助后漫长的诉讼时间,前前后后有好几个月。如果在东莞耗着,又没有找到工作,一个月的开销就要好几千元。而回家等消息,自然能够省下不少钱。

  为何由广东省牵头签署这一份《协议》?据了解,广东省是全国农民工最多的省份,全省流动就业人口达2480万人,其中来自外省的就有1800万人,仅东莞一个地级市就容纳了超过600万的外来人口。

  据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协作运作机制的不断完善,省际法援协作的主体还可能增加,协作范围还可能逐步扩大。

  (winzi/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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