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缴环保罚金企业不感“肉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16:45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东莞拟年内提高环保罚款同时征收数倍的排污费

  本报讯记者文聪报道:去年,东莞市环保行政处罚金额为1238.5万元,平均每起案件罚款近1.6万元,但这个处罚力度还不足以让违法企业感到“肉痛”。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环保局获悉,为了增加企业的环境违法成本,环保部门正在制订政策,拟按照法律规定罚款额度的上限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处罚,并同时征收数倍的排污费。

  存在守法成本高观念

  据了解,去年东莞市共组织出动检查人员19606人次,检查企业7447家次,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778份,行政罚款1238.5万元,比前年增长249%。全年限期整改企业226家,限期治理86家并将按法定程序予以关闭,停止污染项目(生产工序)383宗。

  这1238.5万元的处罚金对排污企业而言是多还是少呢?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直言,与浙江等经济相当的省份相比,这种处罚力度还远远不够。也正是由于存在着守法成本高、环境违法成本低等现象,所以才导致目前一些企业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出现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以污水处理为例,造纸行业一套日处理能力为150吨的碱回收工程需投资近亿元,占企业环保总资产近1/2,运行费用可占其销售总收入的10%以上。如此巨额投资,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企业是不太愿付出的。”该负责人还向记者举例说明,一家高污染企业每吨废水的治理成本一般在1.2-1.8元,而偷排每日的净收益往往能达到几十万元,环保部门最高罚款限额仅为10万元,因此一些企业宁愿认罚也不积极采取措施防治污染。

  按罚金上限进行处罚

  该负责人指出,环保处罚金额低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东莞市环保执法力度仍然不够,特别是镇街环境执法偏软。环境罚款额度低也进一步助长了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未能起到处罚应有的震慑效应。

  为此,目前环保部门正在协同相关单位制订有关政策,拟对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偷排等违法排污企业按照法律规定环保罚款额度的上限进行处罚,同时还将征收数倍的排污费。对排污单位拒不消除或者逾期不能消除污染的,有可能采取行政代处置措施,即由环保主管部门指定有关单位消除,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排污单位承担。对违法经营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还将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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