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聚餐谨防食物中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17:20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陈娜报道市卫生局昨日发布食品安全预警通告,严禁不具备大型聚餐条件的餐饮单位、集体食堂超经营能力、超许可范围供餐。

      市卫生局特别提醒集体食堂和工地食堂,如果节日聚餐,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成品,应置于熟食专柜(高于60℃或低于10℃)内存放,不得生熟交叉混放。市民或来深游客要慎食深海水产品、凉菜;不生食淡水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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