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揭开凤保宁撮人假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17:28 法制周报-e法网

  “凤保宁”到底灵不灵?

  本报实习记者刘薇薇/文记者伏志勇

  一个自称能“换回女人开心的笑声,男人欢呼的叫声,拯救无数惨遭妇科病折磨的女人”的凤保宁,近来频繁在各大 媒体广告上抛头露面。然而,与其相对的是,消费者的投诉电话也纷至沓来,

  凤保宁究竟为何物?日前,记者致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让记者感到吃惊的是,该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批准文号为陕食药健用字05020032号,生产厂家为西安神龙制药厂的凤保宁不是药品,只是普通保健品。”

  “我被凤保宁撞了一下腰”

  连日来,本报频频接到消费者投诉凤保宁的电话。一位来自娄底的周女士在电话中详细地向记者诉说了她使用凤保宁 的“血泪史”。周女士说,她在某报上看到凤保宁的宣传广告,觉得效果很神奇。而她因为工作繁忙,经常加班,引起身体不 适,不但白带有些异常,小腹也隐隐作痛。四月初去

医院看了医生,说是阴道炎与宫颈糜烂,医院开的药吃了不见好,一天晚 上躺在床上看报的时候,凤保宁印入她的眼帘,报上宣传效果驱使周女士第二天直接去药房买了两盒。

  使用一天后,周女士发现自己下体有出血脱皮的现象,随后又出现腹痛,当时还以为是经期提前。使用三天后,她觉 得疼痛更加厉害,便到医院做了一次妇科检查。医生告诉她,她的阴道内有大量蜕下来的阴道黏膜,问她是不是往阴道内放过 什么东西,周女士这才想起“罪魁祸首”是凤保宁。

  广告火爆销售冷清

  根据凤保宁广告上所提供的供销地址,日前,记者走访了长沙市区几家大药房及药品专柜,发现凤保宁的购买现场并 不像广告上宣传的火爆。经过一小时蹲点观察,记者并未发现有消费者购买凤保宁,过问者也寥寥无几。而当记者向销售小姐 问及凤保宁的情况时,对方只是说“你自己看”。

  记者发现,凤保宁的批准文号是陕食药健用字05020032号,生产厂家为西安神龙制药厂,该产品的保健功能 内容仅仅是“活血化瘀、消炎止痒”,并不是其宣传资料上所宣称的治疗效果。就此问题记者再次追问销售小姐时,对方说她 们只负责销售,其他的她们不管。

  恶意夸大“疗效”遭查处

  结束暗访后,记者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进行了电话采访。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凤保宁不是药品, 只是普通保健用品。他还表示,凤保宁在其宣传资料中宣传药品功效,违反了《广告法》和《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应由 《广告法》执法主体,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发现此类违法虚假广告请向广告发布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和 举报。

  尔后,记者通过相关媒体了解到,在2005年11月,凤保宁曾遭到湖南省永州市工商部门的查处。记者立即联系 了当时参加查处行动的执法人员——永州零陵工商分局的李雄军。李雄军说,2005年11月,凤保宁开始在零陵区销售。 在销售过程中,药商利用印刷品、互联网广告弄虚作假,宣称连续使用凤保宁将有效治疗子宫内膜炎、宫颈糜烂、卵巢囊肿、 子宫肌瘤、附件炎、阴道炎、盆腔炎等各种妇科疾病,与有关部门核定凤保宁的保健功效不符,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4月26日,记者来到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局局长张光荣对记者说,目前市场上保健品做广告的存在多种 违法情况,比如有些保健品,在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广告审批后又擅自在广告宣传上增添删削内容等。凤保宁的生产批 准功效为“清热燥湿、抗炎止痒”,而该产品却在广告宣传上擅自添加治病功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 规定,严重误导了消费者,相关部门可对其依法查处。

  相关链接

  专家教你认清保健品

  既然凤保宁不是药品,只是普通保健用品。那么普通保健品与药品到底有什么区别?

  4月24日,记者在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向某专家了解到:1.药品标有准字号,而保健品可分为保健食品和保健用 品,其分别以“健食字”和“健用字”文号出现。2.药品生产的各方面指标,都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严格审查并通过药理、 病理、毒理的严格检查和多年的临床观察,经有关部门鉴定批准后,方可投入市场;而保健品不需要经过医院临床试验等即可 投入市场。药品具有确切的疗效、功能主治和适应症,不良反应明确,而保健品则没有明确的治疗作用,现在有些保健品做广 告宣传有所谓治疗甚至根治某种疾病的作用,这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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