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成为07年质检系统整治重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20:1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记者 姜雪丽)国家质检总局27日召开全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会议,将2007年作为全国质检系统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整治年,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和整治。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邬建平说,2007年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的“两打”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小作坊监管“三项根本制度”。

  据介绍,三项根本制度包括,一是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改造。所有小作坊必须达到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最基本质量安全卫生要求,达不到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改造,否则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二是限制销售范围。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以方便当地群众日常生活需要为主,其产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县级行政区域;三是公开承诺。小作坊必须向社会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确保食品最基本的安全卫生。

  会议同时提出,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实行普查建档、免费培训、例行巡查、定期公告、整改复查、区域整治、挂牌警示、动态监管、督查督办、严厉惩处恶意违法犯罪等10项措施,认真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责任到人、监管到位。

  国家质检总局提供的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现有10人以下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35万家。其中,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不全的22万家,完全无证无照的16万家。

  国家质检总局书记李传卿说,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东西部地区差异、城乡差异较大,居民生活水平不平衡等原因,全面提升

食品安全水平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李传卿说,小作坊监管问题十分复杂,必须按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实施合理分类、严密监管;对小作坊区分产品的风险程度、生产加工管理水平、守法经营情况、群众对小作坊产品的依赖程度,实行区别对待、分类监管、规范引导、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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