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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当局拒绝传递奥运圣火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01:16 东方早报
26日晚,北京奥组委公布了北京奥运圣火传递路线,圣火将从越南胡志明市传递到台北市,然后从台北到香港、澳门,再传到大陆城市。然而令人惊诧的是,台湾当局当晚就表示拒绝传递圣火。 昨日,北京奥组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蒋效愚对台湾当局不接受奥运火炬传递的言论及态度表示惊讶。 尚未收到正式电函 显然昨天的新闻发布会是不在预料之中的。蒋效愚还幽默地说:“昨天晚上和大家见面,发布了奥运会火炬传递路线,今天中午又和大家见面,很辛苦。” 他介绍说,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计划路线是经过国际奥委会批准,严格遵照奥林匹克宪章及国际奥委会相关规定规则制定的。北京奥组委目前尚未收到台湾方面的正式电函,不过如果台湾方面拒绝接受已经公布的火炬传递计划,那么将是违反此前所达成的四点共识,违反了奥林匹克宪章中“体育与政治无关”的精神。 对于当局的出尔反尔,此前接受邀请的台湾中华台北奥委会负责人蔡辰威说,中华台北奥委会是民间团体,“对于政府的决定,只能配合。” 中华台北奥委会曾同意 “2008年奥林匹克火炬在台湾传递,是台湾同胞的热切期盼,从各种途径我们深切感受到台湾同胞对支持奥运场馆建设,积极参加奥林匹克文化活动的热情,台湾同胞也期盼着奥运火炬在台湾传递。”蒋效愚昨天公开了两封中华台北奥委会主席蔡辰威的信,表示蔡辰威早已经接受圣火的传递路线。 他说,去年底多个地区及国家的奥委会,包括中华台北奥委会在内,都接受奥组委有关火炬传递的邀请,去年12月28日中华台北奥委会主席蔡辰威回函表示接受邀请。 今年2月北京奥组委及中华台北奥委会更达成四点共识,包括在圣火传递时,有关旗帜、徽号以及歌曲的使用,都要按规定进行,中华台北奥委会亦要协调有关单位遵守承诺。 其后,中华台北奥委会亦曾写了确认函,同意在2008年4月30日,圣火由越南胡志明市传到台北,然后于5月1日由台北传送到香港。 4月12日,北京奥组委约请蔡辰威参加奥运火炬及火炬传递路线发布仪式。 4月14日,蔡辰威回函称因故无法前往,盼能另择他日共庆这一历史时刻。随后国际奥委会批准了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路线。 4月22日,中华台北奥委会主席蔡辰威突然致函北京奥组委,函称“目前诸多事务之发展,非我体育领域之掌握,我方主管机关要求火炬传递必须由第三地进出台”。 蒋效愚说,这一电函对此前达成协议单方面予以否定,北京奥组委本着满足台湾同胞传递奥运圣火的愿望,4月25日再次致函中华台北奥委会,表示目前奥运火炬传递路线发布在即,中华台北奥委会提及主管机关要求,违反共识及书面确认路线,我们不能理解。希望中华台北奥委会不受政治人为因素干扰,多做工作,达成双方确认路线。
蒋效愚向记者展示中华台北奥委会接受邀请的回信 圣火传递有多种预案 如果台湾当局坚持目前的态度,北京奥组委是否有其他火炬传递的备用方案?蒋效愚表示,任何大型活动都有两种或多种预备方案。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活动这种超大型活动当然也有预备方案。对此,北京奥组委已经做好了准备。不过,公布的计划路线已经经过国际奥委会批准,是严格按照奥林匹克精神和国际奥委会规则制定的。北京奥组委仍然希望中华台北奥委会能够继续尊重这一火炬计划路线。 “目前,北京奥组委仅是从媒体上对中华台北奥委会的态度获得信息,尚未从中华台北奥委会收到正式回函。我们仍然认为中华台北奥委会能够遵守此前达成的火炬计划路线。”蒋效愚乐观地说。 四点共识内容 第一点,遵守国际奥委会的有关规定与惯例,共同维护奥运圣火的纯洁与神圣; 第二点,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活动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遵守奥林匹克宪章; 第三点,奥运火炬在台湾传递,是在中华台北奥委会辖区内开展的奥林匹克文化活动,中华台北奥委会要保证该活动在其辖区内顺利进行; 第四点,火炬传递活动在中华台北奥委会辖区内进行,有关旗、徽、歌的使用,应该按照规定使用。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刘敬民和中华台北奥委会主席蔡辰威在文件上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