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问责以后,政府怎么办?□胡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01:30 新安晚报

  就在“4·26”事故发生次日,合肥市政府秘书长谢刚代表市委、市政府站了出来,就近期公交车辆事故频发这一社会焦点,通过媒体迅速地向市民“交待问题”,并拿出了初步处理意见。这是一种姿态。可见,合肥市近年来轰轰烈烈开展的“效能革命”、打造“阳光政府”等做法,已经给合肥带来诸多值得叫好的变化。

  交警部门表示,近期将加大对公交车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公交集团近日召开了千人整治大会,其行政主管部门———建委也不客气地作出处理决定。显然这还不够,人们从一次又一次血的教训中看到“车祸猛于虎”的悲凉。客观地说,公交车辆交通死亡事故的发生既有其偶然性,更有其必然性。这种必然性藏在偶然性之中,更埋在一些不科学、不合理、不完善的体制性因素之下。因此,必须把它挖出来放在太阳底下晒一晒,促使它更科学、更合理、更完善。

  当一块又一块“面纱”被掀开,也许人们会看到合肥这个年轻省会城市的不少“伤疤”。但是作为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合肥市民,相信谁也不会因为这个城市曾经受过的“伤”,而去嫌弃她的“丑”。众所周知,问责不是目的。市民更想看到:政府在问责以后做什么,打算怎么做,如何把事情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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