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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家住顺义的张老太在躲避马女士家的大狗时摔伤,导致八级伤残。近日,顺义法院判决马女士赔偿张老太两万余元。
去年9月1日,张老太在和马女士聊天时,马女士家的大狗忽然奔过来,张老太因精神紧张,在闪躲时不慎摔倒受伤。
法院审理认为,马女士对狗管理不当,对张老太的受伤负有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