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习题拿回扣三教师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01:49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阮友直 通讯员 安法

  本报讯 福安市某中学三名教师,利用负责为学生订购有关学习资料的职务便利,集体贪污受贿52800元。昨日,福安市法院一审,分别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以受贿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以受贿罪判处阮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00-2005年,福安市某中学教师林某、王某、阮某,在订购初一单元练习、《九地市中考试卷汇编》、初二初三各科活页卷、《暑假作业》等学习资料过程中,先后拿到回扣款共计67402.1元。其中,林某先后分得23800元,王某、阮某各分得14500元。

  2002-2004年,林某还领走公款9000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06年3月,林某侵占10542元公款用于个人开支。案发后,林某主动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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