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棚户区改造全面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02:3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4月27日讯 省城棚户区改造全面启动。27日,济南市政府就推进棚户区改造做出详细部署,力争3年内基本完成棚户区的改造。市政府就此成立了济南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建国亲自担任组长。

  市长挂帅任“总指挥”

  作为济南市委、市政府今年的中心工作之一,棚户区改造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责任十分重大。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超前谋划,精心组织。

  据悉,为加大推进力度,市政府已专门成立了济南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建国亲自担任,市委常委、副市长殷鲁谦和副市长邹世平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济南市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市政府副秘书长曹桦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政府还明确要求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意义、目标、原则、建设标准和政策,及时总结推广棚户区改造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动员全社会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推动工程顺利实施。

  改造196万m2棚户区

  据了解,目前,省城二环路以内集中连片棚户区的建筑总面积约196万平方米。这些棚户区大都建设年代久远,房屋破旧,低矮潮湿,安全隐患大,居民生活极为不便,加快改造刻不容缓。

  市政府提出,棚户区改造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实施旧城棚户区改造,保障群众居住权益,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确保人民群众更大程度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全面推进和谐济南建设。

  3年完成棚户区改造

  市政府明确提出,旧城棚户区改造任务要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通过改造,实现棚户区居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较大提高,周边地区人居环境和生态质量明显改善,市政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体育等公益性设施逐步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显著增强。

  改造与保护相结合

  为推进棚户区改造,市政府已成立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棚户区改造。制定统一的政策标准,明确工作计划、重点和目标,统筹兼顾,搞好试点,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各区政府作为实施主体,负责本辖区内棚户区改造的具体组织领导。

  棚户区改造必须按照规划连片开发,有效整合旧城资源,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和功能优化配置,做到改造一片成型一片。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相结合,与环境整治相结合,与社区建设相结合,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相结合,与保护历史文脉、建筑、街区相结合。

  棚户区改造要透明

  市政府要求,棚户区改造力求实行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制定针对性强的政策扶持措施,化解棚户区改造资金压力,并确保对棚户区居民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使广大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实惠。

  棚户区改造政策、标准和程序要公布,拆迁、建设、回迁安置等重要环节要实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全过程介入,确保每一项工程都成为阳光工程和群众满意工程。

  安置房建设享受优惠

  市政府要求,棚户区改造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市场化运作、政府运作和市场与政府相结合运作的模式。引导鼓励市场化运作,通过市场融资进行土地整理熟化,安置房建设享受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经营性土地采取限定条件招拍挂出让;市场化运作有困难的由政府指定土地熟化人整理熟化土地,实行净地出让;对土地附加值低、基本不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由市政府统一调控,采取项目搭配等办法推进改造。

  拆迁户力争就地安置

  为规范拆迁安置,市政府提出,棚户区现有拆迁项目原则上以就地安置为主,货币补偿、异地安置为辅。其中,规划为住宅类的项目一般实行就地安置;规划为市政公用设施、公益设施和非住宅类的项目,实行货币补偿、异地安置。

  要严格规范拆迁行为,按照政策规定合理确定回迁安置房屋的户型、面积标准,给予被拆迁人合理补偿,依法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安置房不能降低标准

  市政府要求,棚户区改造居民拆迁安置房按照普通商品房建设。要根据城市规划和国家有关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依法组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确保工程工期和质量标准以及公共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真正达到明显改善棚户区及周边区域市容市貌和居住环境的目的。

  安置房应有产权证

  推进棚户区改造,必须加大政策创新和落实力度,规范运作方式和行政行为。

  在扶持政策方面,市政府明确提出,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建设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办理,被拆迁居民对拆迁安置房拥有完全产权。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用地外的经营性用地,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所产生的土地收益作为市政府专项资金,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用于棚户区改造的统筹调剂和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对改造难度大、资金难以平衡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个案研究特殊政策。


记者 常新喜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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