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实原老总判三缓四 一审被认定受贿近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02:35 南方都市报

  奥一网曾承建天河体育中心和几大知名五星级酒店的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珠实集团)原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周孟尝近日因受贿人民币11.7万元、美元1万元,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05年12月,退休了的周孟尝被“双规”,主要问题是由海南三亚(南田)温泉度假区和三亚珠江花园酒店两项工程牵扯出来的。2006年1月16日,他主动前往检察院自首,当日被刑事拘留,4月29日取保候审。

  2006年11月18日,周孟尝在广州中院受审,检察院指控其于2001年至2005年间,受贿14.4万人民币、5000港币、1万美元。广州中院审理后一审判决认为,有3单指控证据不足,不予认定。

  第一单是关于2004年底周孟尝收受邓剑华1万元人民币以及两次在棋牌室收受邓剑华6000元人民币的问题,法院认为,邓是直接将钱交给周孟尝的朋友用于购买土特产,周并未从中获益,也没有为邓剑华牟取利益。

  第二单是关于周孟尝收受许某港币5000元的问题,因周孟尝在收钱次日,立即以回礼的方式送给许某鲍鱼和燕窝,故不能认定周有收受贿赂的故意。

  第三单是关于周孟尝收受韩某1.1万元人民币的问题,因周孟尝当时已不再担任董事长,也无从利用职务便利为韩牟取利益,指控其受贿证据不足。

  编辑: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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