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物业税需进一步研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02:50 舜网-济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记者 江国成)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27日说,物业税的出台需要具备一定的配套条件,包括制度方面、技术方面、人员专业技能方面和信息化等方面的条件。我国是否开征物业税的问题还需要“积极研究,稳步推进”。

  宋兰说,“我们一直在做房地产税制改革方面的研究和准备。由于税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利益的调整,因此需要认真研究”。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