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开业违规放鞭炮被罚1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02:57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4月27日讯(记者 殷玉国 通讯员 孙悦 郝鑫城)一旅馆老板为庆祝开业,燃放了5箱礼花弹与10挂鞭炮。昨天,经二路派出所根据《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对该老板罚款1000元。

  昨天11时40分,经二路派出所接到110指挥室指令,称有人在经二路纬四路处燃放烟花爆竹。接警后,经二路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经二路纬四路处查看,发现纬四路附近某旅馆门前有大量鞭炮皮,而且旅馆门前挂着开业的横幅。民警找到该旅馆的负责人庄某,将其传唤到派出所。庄某说,他的旅馆刚从历下区搬过来,当天是第一天开业,朋友送来了5箱礼花弹与10挂白皮鞭炮,为了图个吉利便在旅馆门口燃放。

  根据《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燃放鞭炮的时间应为每年的农历大年三十至正月十五,其他时间不准燃放。派出所根据该管理规定,对庄某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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