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欲组工会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03:21 南方都市报

  

清洁工欲组工会维权

  这几名环卫工人对申请工会信心十足。陈以怀摄

  奥一网50多岁的东北人陈恩洪在宝安区西乡街道海城社区做垃圾清运工快一年了,这个月他突然决定在自己这个班组发起组织一个工会。他不知道组建工会要办什么手续,也不知道找政府哪个部门咨询,甚至在昨天之前从来没有见过《劳动法》,而响应他号召的10名清洁工中5名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昨天下午4时30分,下班时间刚到,这11名清洁工聚在海城社区垃圾站边,拿着陈恩洪刚刚打印好的“临时工会章程”,准备成立一个他们心目中能为自己维护权益的组织。

  他们都属于深圳立群保洁公司,每天工作8小时,没有休息日,每个月700元工资不包吃住,每年自己掏钱交80元保险费,没有加班费。陈恩洪说3月份他们因此闹过一次罢工,结果公司开除了一个人。前天陈恩洪提议组建工会,希望大家团结起来,与公司进行协商,争取更多权益。

  陈恩洪是这11个人中学历最高的,受过九年义务教育,能识文断字,还能让儿子从网上下载一份《劳动法》,临时学习政策。而另外的4男6女,大多来自湖南、四川两省,平均年龄50岁左右,其中5人完全不识字。56岁的陈月秀说每月租房200多元,生活费要300多元,700元的工资实在太低,他们愿意加入这个工会,希望能与公司协商争取有休息时间及加班工资。

  陈恩洪告诉记者,自己以前在沈阳某服装厂做仓管员时参加过工会,知道工会是保护工人权益的,所以才想到了这个主意。今天他要将这份章程交给公司领导和区劳动局,“不知我的行为合理合法不?”陈恩洪有些惶恐。

  深圳立群保洁公司庄经理表示支持工人组工会的要求,该公司是个有七八千员工的私企,去年曾提议过建工会,但因不熟悉具体程序至今未建。深圳市总工会组织部相关领导认为工人自组工会是件好事,值得鼓励。根据《工会法》及《中国工会章程》相关规定,工人向上级工会反映自己要求,上级工会派人指导他们组建,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10人以上便可成立工会委员会,在召开会员大会后选举委员及主席,报上级工会批准后再正式选举,便可开展工作。当选的委员及主席应经过上岗培训。

  编辑: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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