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港澳游购物当心“水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05:10 深圳特区报

  【据新华社杭州4月27日电】(记者屈凌燕)京、沪、浙、港、澳五地消保组织日前共同发布消费提示:“五一”内地消费者赴港澳旅游慎购“水货”。

  在香港,很多国际品牌由特约经销商销售,同时法律也允许其他进口商从原产地进口产品,后者一般称为“水货”或平行进口商品,因此“水货”并非假冒伪劣产品,只是售价可能较正货低。

  消保组织提醒消费者,“水货”售后服务是由出售商店负责而非总代理商负责,消费者购买的水货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难以得到内地维修点的保修服务。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水货”产品时,还要考虑售后服务等问题,如果不想购买“水货”,在付款前须向商家明确,并要求在购物单据上列明所购买的商品是由总代理商负责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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