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岂能停留会议上 27起特大事故责任人被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07:05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黄俊华、通讯员侯敏、实习生胡欣怡)昨日,省安监局、省监察厅、省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06年以来列入省政府审核批复结案的27起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这些重、特大安全事故中,25起已审查结案,174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不同程度处罚,其中,102人(包括10名县处级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3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另外2起调查工作已完成,正在审理之中。

  省监察厅新闻发言人说,上述事故的发生表明,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艰巨性缺乏清醒认识,监管工作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没有在切实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上下功夫,教训极其深刻。

  省检察院对案例分析后认为,有关责任人在履行责任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许可无资质人员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从事危险工作,有的甚至因贪污受贿而放任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隐患存在。

  省安监局副局长贺方红说,最近,国务院493号令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全面规范了生产经营中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与责任。要以此为契机,加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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