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要助纣为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08:13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虐宠”是个可怕的字眼,更为可怕的是现在似乎流行起了“虐宠视频”。在多个视频网站上,“虐宠”居然成了搜索标签!

  一般来讲,虐宠行为的当事人是“双方”,人和动物。但当虐宠的过程定格在网络视频中的时候,“第三方”就出现了——拍摄者显然同在“案发”现场。

  两点是一条线,三点就是一个面,面上有无数条线。这是几何学的公理。延伸到社会学里来,一旦一个事件出现了第三方,那么事件中的各方关系就远远不是“加一”的问题了。再具体化到“虐宠视频”频频出现的问题上,那么虐宠事件就不仅仅是动物和人的单线关系了。在施虐人、受虐动物、拍摄人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中,无疑人与人的关系是最复杂的。拍摄者是在忠实记录施虐者的暴行还是根本就是施虐者的同谋?拍摄者是忠实记录者还是助纣为虐者?

  “视频”的特点不由让人倾向于“合谋”论。与照片不同的是,视频是一个过程。反映施虐者的暴行,一个瞬间已足够,在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对“虐宠”这一行为进行干预的情况下,拍摄者当然应该被谴责——当然,也存在拍摄者就是施虐者本人的情况。不过这种情况更加能证明“拍摄者应受谴责”的观点:不加干预地记录整个施虐过程,那么这个拍摄者跟施虐者本质上就应该是“同一个人”或“同一种人”。

  有的拍摄者可能会声称自己是在“忠实地记录事实”,并冠之以“类新闻记者的职业伦理”。但是,一个人刻意地踩死一只鸭子和一条鳄鱼吞掉一只鸭子是完全不一样的事情。因为前者根本不是自然现象。这种行为的实质,就是以毁灭(动物)生命来达到变态快感的准犯罪行为,完全没有成为“纪录片”的资格。“忠实记录”如此行为,离饱受诟病的“见死不救”也没多远了。

  如果说虐宠行为是人在发泄其“恶”的本性,那么我想要对拍摄者说,即使你不能去阻止这种恶,也不要通过“忠实拍摄”和放到网上故意传播去放大这种“恶”。衷心希望虐宠视频能够在网络上少点再少点,虽然虐宠视频的减少未必就等于虐宠行为的减少。在举起DV机的时候,别忘了提醒自己一句:你是“人”,你有责任不作兽行,你更有责任去阻止他人的兽行,你更有责任不去炒作他人的兽行。 李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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