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推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代理服务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09:55 城市晚报

  项目环保审批 政府免费帮办

  ■记者 房霄洋/报道

  昨日,长春市环保局召开推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代理服务制”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该制度将在长春市全市推行,环保部门将按照项目的性质、规模,以无偿的形式,全程帮办相关环保审批手续。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代理服务制”是长春市环保局借鉴先进城市经验,探索推行的一项新的工作制度和服务方式,原来实行的制度需要建设单位备齐资料并进行一系列的环保审批手续,该过程复杂,而且一般企业都不是十分明白环保审批法律法规、审批政策。实行环保部门代理环保审批服务制度,有利于企业、投资者少走弯路,减少审批环节,更快与上级部门联系,使项目早日落地。“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代理服务制”实行分级代理,市、县(区、开发区)联动,市本级项目由长春市环保局负责,县(市)区、开发区由当地环保部门负责,长春市环保局帮助项目投资单位,协调办理需上报省环保局、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的重大项目。

  依照“便民、公开、合法、合理、效能”的原则,长春市各级环保部门以无偿的形式,依法全程帮助项目单位(个人)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提供各项环保政策、法律、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明晰办事程序,同时为项目单位协调与上下级环保行政审批部门,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审批。对于在长春市区域内投资建设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可自愿决定是否接受代理服务,长春市、县(区)、开发区环保部门按照项目的性质、规模,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帮助联系环评单位,在项目符合法律、法规,手续齐备后,帮助办理审批手续。

  长春市环保局副局长张伟介绍,由于企业、个人不熟悉环保审批手续,目前长春市仍有2 0%~30%的建设项目在未完成环保审批的情况下开工,实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代理服务制”后,可大大节省环保审批时间,促进企业依法合规地开工建设,完善长春市的环保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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