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家里1000块 17岁少年上网13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09:55 城市晚报

  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运用技术手段,找到了孩子

  ■记者 隋胜伟/报道

  本报讯 孩子带着1000多块钱丢了13天了,长春市施女士实在不能再拖下去了,她请求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帮忙找今年17岁的儿子小明。

  昨日19时许,执法人员接到施女士的举报后,通过技术手段得知小明正在长春市泰来街宏泰网络俱乐部上网,随后与小明的父母一同赶到了网吧。记者在泰来街见到了小明的父母。小明的母亲告诉记者,13天前,正在读高一的小明从家里偷偷拿出了1400多元钱离家出走。可是今天找到小明后,发现他身上就剩下了400多元钱。这13天里,他就花了1000元钱。

  施女士告诉记者,自从上了高中以后,小明逐渐发生了转变,开始迷恋上网,不好好上学。这次出走之前,他也曾经几次出走,以前也是偷偷摸摸地从家里拿爸爸妈妈的钱去上网。就在小明出走后的几天内,施女士不顾工作,几乎走遍了人民广场和红旗街附近的网吧,可是就是找不到小明的踪迹。

  小明的爸爸回忆说,小明也知道自己沉迷网络不对。“我也不想老这样,可就是管不住自己啊”,他曾经跟父母这样说过。这也让施女士夫妇非常苦恼。小明的父亲说,广州、重庆等地有专门戒

网瘾学校,他打算送儿子到那上学,但是对学校不了解,还是不太放心。

  昨日执法人员在宏泰网络俱乐部中,只发现小明一名未成年人,执法人员当场暂扣了该网吧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按照相关规定,网吧被查出一名未成年人,就会被处以500 0元的罚款。网吧老板说,小明17岁,从外表上根本很难识别其真实年龄。而且小明是用借来的上网卡上网,这就很难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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