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务员要参加“应急”培训 考核结果入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09:59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新闻网4月28日南昌讯(吴跃强 段军 报道) 记者4月27日获悉,从今年起,南昌市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干部和工作人员、基层干部、重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应急处置救援队伍,都要参加公共突发事件等应急管理培训。

  据介绍,应急管理培训采取在职学习、岗位培训和脱产进修相结合的方式,运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情景模拟、预案演练、对策研究等多种形式进行,增强培训效果,提高培训质量。南昌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将结合年度公务员培训计划,由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期),每次(期)不少于1天(8学时);全市性的应急管理培训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共同组织,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期),每次不少于1天(8学时)。

  对年度未按要求、未按计划开展应急管理培训的单位,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应急管理培训作为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应急管理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要如实记载在干部教育培训档案中。(供中国江西新闻网专稿)

  编辑:杨冗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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