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10:26 中国西藏新闻网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区党委七届二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团结带领西藏各族青年,胸怀祖国,坚定信念,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投身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西藏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奋发成才,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西藏自治区青年联合会共同开展了第三届“西藏各族青年团结进步杰出(优秀)奖”评选活动。决定授予美志高等10人“西藏各族青年团结进步杰出奖”,拉巴旺堆等50人“西藏各族青年团结进步优秀奖”,西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组宣处等10个单位“西藏各族青年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奖”。

  本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都是推动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优秀代表。他们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为维护西藏社会局势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他们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勤奋创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为促进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格集中展现了西藏各族青年团结奋进的青春风采和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和谐西藏事业中再立新功。西藏各级共青团、民宗委、青联组织及各族青年,要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持久地开展各族青年团结进步教育和实践活动。以各族青年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西藏的伟大实践中谱写新的光辉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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