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婴煲汤为儿治病?涉案三人被以侮辱尸体罪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11:2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 据《广州日报》报道,因为相信19年前所听到的“人肉治病”的说法,罗月玲和她丈夫陈忠光、妹妹罗娟一起,挖起邻居家的死婴,将死婴砍头挖肠后用躯体的肉煲汤,喂给罗娟年仅9岁、患头疼病的小儿子喝。本周二,南海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宣判。南海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忠光、罗月玲、罗娟毁损尸体,其行为已构成侮辱尸体罪。鉴于三被告人自愿认罪,且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原谅,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陈忠光、罗月玲、罗娟犯侮辱尸体罪,各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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