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将于10月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16:41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驻广州记者韩希、实习记者郑佳文):记者28日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广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生效实施。。

  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表示,《办法》的出台对于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规范登记行为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办法》共8章61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规定了房地产登记体制,明确了房地产登记原则,建立了房地产登记簿制度。二是明确了房地产登记的一般规则,包括对登记机构和登记申请人的具体要求,以及对登记申请、审核程序、不予登记、核准登记、换证、补证的具体规定等。三是建立或完善了不同类别的房地产登记制度,如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他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对这些登记的使用范围、申请材料、登记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四是针对广州市房地产登记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建立了法定条件下购房业主单方申请登记等制度,强化了对购房业主合法权益的保护。五是规定了违反房地产登记规范的法律责任,特别是针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怠于申请房地产登记,侵害购房业主利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登记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办法》的实施将对以下几个方面,包括:确认房地产登记簿;预防“一房多售”、“重复抵押”;缓解“办证难”以及便民、利民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据悉,该《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合法立法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听取相关利益群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包括在媒体公布《办法》(草案),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并邀请参与物权法起草的专家对《办法》(草案)中的理论疑难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探讨,反复修改草案稿的基础上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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