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高垄断程度行业易诱发商业贿赂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23:28 中国新闻网

  

最高检:高垄断程度行业易诱发商业贿赂犯罪

  四月二十八日,全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座谈会在京举行,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在会上表示,当前,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呈现出健康有序推进的良好势头。中新社发 孙宇挺 摄

  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八日电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在今天召开的全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座谈会上表示,今年最高检察院将重点组织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

  王振川介绍,去年一至十二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商业贿赂案件九千五百八十二件,涉案总金额十五亿余元,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医药购销、资源开发和土地出让等领域。从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情况看,当前商业贿赂犯罪主要有五大特点:

  一是商业贿赂犯罪仍然严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竞争日趋激烈,商业贿赂成为不正当竞争的重要手段,在有些领域甚至已经逐渐演变成为一种“潜规则”,诱发了大量商业贿赂犯罪。

  二是具有明显的行业、领域特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短缺、垄断程度高、市场竞争激烈、管理不够规范的部门、行业和领域,往往容易成为商业贿赂的高发部位。检察机关查办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四分之三集中在中央确定的六个重点领域和九个方面,仅工程建设等六大领域就占了百分之六十二点二。

  三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领导干部商业贿赂犯罪突出。在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中,相当一部分是手中握有实权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领域,检察机关查办处级以上干部四百九十二人,占该领域涉案人员的百分之十七。

  四是大案比例高,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在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中,一半以上案件涉案金额在五万元以上。

  五是窝案、串案现象突出。商业贿赂犯罪多头行贿、受贿较为普遍,有些案件涉及多个地区、部门和环节,往往查处一案,带出一窝、一串。

  据此间报道,王振川指出,城镇建设直接关系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家资金投入巨大,行政审批权利运行环节多,物资采购竞争激烈,是商业贿赂犯罪的高发部位,涉及到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多个治理商业贿赂重点领域。经过认真研究论证,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工作,突破一批城镇建设领域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商业贿赂大案要案,全面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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