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学生租车出游今起严格“过三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01:01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 李澜 实习生张洁梅)从今日开始,全市学校组织学生乘车出游,必须由教委、交警部门层层审批,由辖区教委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出行。

  记者从交警一支队了解到,此前,交警部门对学校租车出游实行备案制,只要学校事先书面通知交警部门,交警就可放行。

  但新措施对学校租车出游规定更加严格。第一关,由学校填写出行申请表,附上出行线路、所用车辆和驾驶人等信息,由学校领导签字盖章。第二关,申请表交由辖区教委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第三关,辖区交警部门复核。三道程序缺一不可,否则车辆不准出行。

  同时,交警总队昨日和市教委联合发文,禁止校车在五一节日期间挪作私用,也禁止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出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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