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用水要签合同 可申请鉴定水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02:20 南方都市报

  奥一网水表被盗,用户或要赔偿;怀疑水表有问题,可申请鉴定……昨日,记者从市政部门获悉,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广州市城市供用水合同(居民用)》示范文本已经出台,今后市民申请用水、改水等涉及自来水供应的,近期都将签订该合同。

  供水人随意停水要罚钱

  合同中明确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除不可抗力原因、管网建设和维护需要或者政府行为造成的供水间断外,供水人不能随意停水。

  除突发爆漏抢修外,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提前24小时告知用水人。如未提前24小时通知,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

  该合同示范文本要求供水人如接到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报修电话,供水人应当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定的服务、维修收费标准必须向用水人公示,未核定的收费标准则需与用水人协商。

  疑水表有问题可申请鉴定

  该合同示范文本提出,用水人如对水表计量有异议,即怀疑水表计量不准的,可向供水人提出鉴定申请,并由质监部门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显示,该水表超过国家允许的误差范围,鉴定费由供水人支付;如计量误差未超过国家允许的误差范围,鉴定费则由用水人自已支付。

  另外,水表以及其后面的管道设施都由用水人维护管理。因此,安装在户内的水表由用户进行保护,如果发生损毁或运行故障时,用水人应当立即告知供水人。如有人为损坏,用水人要对其进行赔偿。

  而从最近一次的抄表日到更换安装新水表日期间的水费,供水人可按新装水表平均日用水量计收。如有特殊情况,可与供水人进行协商。

  没时间抄表可用三方案估算

  合同当中明确供水人可按照约定的几个月的周期进行抄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认可的时间缴纳水费。供水人在下个抄表周期将暂收水费以多除少补的办法处理。

  因水表发生故障、损坏或者用水人锁门、物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合同则提供了三个可选方案:分别是A、上次用水量,B、上三次用水量的平均值以及C、去年同期用水量;实行双方约定后三选一来执行估算本期用水量、暂收水费。

  逾期不交费每日收1‰违约金

  该合同示范文本明确规定,逾期不缴纳水费者,供水人可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每日水费1‰的违约金。超过规定缴费日期60日的,供水人有权依法中止供水。在用水人缴齐水费和水费违约金后,供水人应当于24小时内恢复供水。

  另外,用水人如擅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行为的,除补交供水人水费损失外,还应当支付正常供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编辑: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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