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业委会的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02:57 舜网-济南时报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东边,东环国际广场新一届业委会成立5个多月后,欲通过招标选物业,由此引发的与物业、部分业主之间的种种矛盾尚未解决;西边,三年前在我市首家成立业委会的百兴家园,也有部分业主对业委会的一些做法提出质疑。

  两个不同的小区,处于漩涡之中的却都是业委会。业委会怎么了?

  4月27日下午2点多,百兴家园小区活动室。在市中区房管局物业科、白马山街办社会事务科的组织协调下,业委会与部分业主之间的座谈会召开。三四十名发言者情绪激动,会场一度成了“一锅粥”,一个多小时的座谈会数次被打断。

  “还需要更多的沟通,即便是业委会与业主之间。”市中区房管局物业科科长李树栋说。

  话题从三年前开始。

  前期物业“自炒”

  2003年8月15日,百兴家园业委会成立。这是我市第一个小区业委会。

  “维权让我们走到了一起。”业委会主任李同阳说。当时,开发商在房屋质量、管网配置等方面存在问题,前期物业在服务质量等方面让人不满,业主个人去找,简直是螳臂挡车,只有联合起来。

  李同阳说,考虑到业委会委员都有正常工作,无法保证业委会的日常工作,他们特地聘请了小区内的老党员、热心人,成立了由十余人组成的顾问委员会。委员大都退休在家,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儿女的,很多都参与过筹备工作。

  业委会和顾问委员会与开发商、前期物业进行了对话、谈判,争取了不少权益,尤其是小区活动室的永久使用权。2004年4月,前期物业决定退出。

  记者感言:应该说,这是业主们最抱团的阶段。从个体维权到集体维权,大家都深切感受到了集体的力量。据悉,在交接期间,业委会甚至成立了由20多名业主组成的督察队,自发维护小区安全。

  继任物业退出

  2004年7月,一家二级资质的物业公司入驻百兴家园。2006年2月,这家物业终止合同,要求退出,理由是亏损严重。顾问委员会主任程五世告诉记者,当时问题焦点在于小区自来水管线和跑冒滴漏。小区管线太细,需要二次加压,而二次加压又得耗电;电费从哪里出?前期物业不堪重负退出,第二任物业虽然将部分电费摊在了业主身上,但仍然亏损。再加上小区不是一户一表,跑冒滴漏以及由此引出的物业费欠交等问题层出不穷。

  记者感言:第二任物业的去留,基本是业主代表大会在定。业委会曾将这个情况在小区内以公告的形式公示,但真正阅读公告的业主又有多少呢?也许,正是这个时候,业委会与部分业主分歧的种子已悄悄埋下。

  现任物业能干多久

  2006年3月,第三任物业公司入驻。顾问委员会主任程五世评价说,“服务还不错,物业费收缴率在75%左右”。

  与此同时,业委会也认识到了一点:自来水管线以及一户一表问题不解决,后患无穷。2006年3月起,他们开始与户表办等多方协调,申请小区一户一表改造。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684户业主中,自愿申请的有513户,交款的有417户,已安装277户。但也有业主反对。理由是,正常应该交600元,为什么百兴家园要交880元?为什么有的交了钱,到现在还没施工?

  程五世连连摇头:“自来水管线太细,需要重新铺设,每户家里的管线多了一道,要重新设置,两方面加起来,就是280元。”他说,这些问题他们都在小区里贴过公告。至于有的单元迟迟没有施工,那是因为单元里有几户、甚至只有一户不愿交钱。

  回答的声音似乎还是太弱小。几年来类似的疑问叠加在一起,小区里谣言四起,各种说法滋生。正因为如此,才有了4月27日下午那场“混乱”的座谈会。

  记者感言:业委会主任李同阳说,业主们提出的一些问题他们都公示过,但几年后,业主还在提问。有可能存在与业主沟通不够深刻或沟通方式不够贴切的问题,但业委会要做的事太多了,找开发商、找物业,协调了这个部门,又有那个单位跳出来,常常是叠加状态,精力牵扯太大。而且,他们都是义务在干。比如现在,他们还在处理开发商的遗留问题。

  采访后记

  28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市中区房管局物业科。李树栋科长说,从与开发商的矛盾、与物业的纠纷到业主之间的分歧,这是一个必经的阶段。从简单的、有对立性的维权到站在同一线上的共同生活、共建家园,业主之间的分歧是更深层次的问题。也许,很多人还没意识到,但这一点至关重要。

  根据百兴家园的情况,有几点启示有必要提出。

  其一,业主应理性维权。在共同生活的前提下,业主向业委会提出质疑是正常的,也是必要的,这是一种监督,但要选择理性的渠道。比如,如果不满业委会,可以争取20%的业主签名,向主管部门提出更换。但前提是,业主应首先遵守业主公约、议事规则,业主大会或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要坚决执行;否则,每个业主都纠缠于自己的事务,小区不就乱了吗?业主的权利与义务是并行的。

  其二,正确处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在有限的条件下,寻找两者的平衡点。有业主说东西被盗了,物业不管,认为业委会监管不力。作为业主,除了报警或委托业委会与物业交涉,可以联合其他业主向业委会申请,在与物业签合同时,应明确小区被盗的责任问题,如果业主大会通过了,那么业委会就应该执行。换句话说,只有业主主动关心、积极参与小区事务,个体业主的意见才有机会让大家来讨论,才有可能影响业主大会或代表大会的决议。

  其三,业委会工作应该再细致。业委会应严格按程序运作,定期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会议,定期与业主沟通,多听取业主的意见。广大业主是业委会存在的前提,业委会只是执行者。比如,除了在小区门口公示,还可以在单元门口或更多的地方公示,设置意见箱,让业主定期反馈。业委会成员留下联系方式,公布照片,方便业主反映问题。业委会是领头人,但不是决策人,不能本末倒置。此外,业委会的经费和津贴要定期公示,没有津贴或经费要提请业主大会解决,否则很难保证业委会长期有效的运转。

  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共建。

  (记者 王亚妹 实习生 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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