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的士属高消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03:38 南方都市报

  奥一网“随着公交降价,出租车需求会有一定萎缩,所以出租车服务的对象很小,应定位高端”,在南方都市报连续报道出租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听证会后,昨日,某出租企业负责人打破沉默讲解了他对目前出租车行业的看法。他认为,出租车不仅要维持比较高的价格水平而且要控制投放量。对此说法,一些市民均表示反对,他们认为出租车的定位考虑离不开中国国情。

  “深圳出租行业属于不完全的市场竞争行为”

  近日,某出租企业负责人打破沉默,给本报传真了他对目前出租车行业的一些看法。昨日,记者联系到该公司有关人士,他表达了下述观点:首先,的士行业不属于公共交通,只能是公共交通一个必要的补充;其次,要让私家车主减少使用私家车的频率,不能光靠的士降价,否则反而把搭乘公交的乘客也吸引过来。所以,出租车实际上服务的对象很少,应定位高端。如果一味降价,那么投放多少辆都满足不了需求。

  他认为,只要公共交通方便快捷便宜,私家车主也会选择公交出行。至于为什么2004年出租车降价听证报告将其定位为公交,而这次又将其定位为“高端消费”,他认为交通管理部门并没有行业协会认识得深刻。

  此外,当时政府要求出租车降价,是因为他们对公交大巴的观念是市场化运作,而现在又开始强调公交的公益性,且今年10月份公交车将降价,这种情况下随着公交发展,的士自然有一定的萎缩。由于出租车大量占用马路资源,因此他认为的士不仅要价格比较高,而且政府部门也要控制投放量。“深圳出租行业就特殊在这里,当初拍卖牌照,是政府要求按照市场化产生的,但又由政府控制投放量,因此属于不完全的市场竞争行为”,该出租业人士表示,采取牌照公开拍卖导致企业成本比较高,且牌照确实存在二手三手转让现象。因此出租车降价是不可能的。

  “出租车牌照按特许经营权拍卖,等于承认其公用属性”

  对此说法,一名拨打本报热线的市民也讲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讨论出租车定位离不开国情。他说,在发达国家,因为其公共交通非常发达,私家车也十分普及,所以出租车属于小众消费,它也就不属于公共交通的范畴。

  4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全文公布了《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这份草案第三十三条规定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这可以看成国家还是将出租车划入了公共交通的范畴。在现阶段,由于我国各大城市(包括深圳)公共汽车及轨道交通还很不完善和便捷,出租车一直承担着相当部分市民的日常出行功能,这是不能将出租车与公共交通截然分开的现实理由。政府将出租车牌照按特许经营权拍卖,也等于承认了出租车的公用属性。

  编辑: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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