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家医院单病种将限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04:03 重庆商报

  胆囊炎、剖腹产等病治疗将有最高价格限制。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从6月1日起儿童医院等16家医院(见附表)将实行对多发、常见的单病种收费限价管理试点,使市民入院前就对医疗花费做到心中有数。

  限价病种不得低于5种

  按照规定,6月1日起在我市开展单病种限价收费的16家医院中,三级综合医院推行的病种不得少于10种,二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不得少于5种。所确定的限价病种必须符合9个条件(见附表)。

  限价低于平均费5~10%

  市卫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克佳称,此次对限价单病种的收费标准非常严谨。首先按确定的诊治规范进行市场调查和测算,并对医药费用的合理性给予评价。所定标准要低于本院该病种近三年实际平均费用水平5~10%。

  选择单病种先签协议书

  据悉,医院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后,市民照样可以有选择参与或不参与的权利,即可选择单病种限价收费方式,也可以选择以前的诊疗方式和更贵的药物。病人选择单病种限价后,医生应将单病种限价管理的原则和具体要求、治疗方案、医疗风险、限价标准、在诊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和处理措施、中止限价的情况等事项,及时向患者告知。若患者同意,还需签订“单病种限价诊疗协议书”。在检查确诊后,从治疗、用药、手术、住院到治愈出院,均按协议上的价格付款。

  费用超过限价医院买单

  限价收费还实行包干制度。单病种限价患者在治愈出院时,医疗费用未超过标准的,则按限价水平结算;超过核定限价标准的,除不可避免的临床路径变异外,超过部分的费用将由医疗机构自行负担。如在异常情况下出现并发症,不再按单病种限价管理。

  具体限价病种5月公布

  刘克佳称,每个医院会对哪些疾病实行单病种限价,还需要根据这些医院的专业设置、专科特色,并结合当地疾病的发生情况等来判定。5月份,市卫生局将在媒体上向市民公布16家医院实行单病种的具体价格和病种。

  16家单病种收费限价试点医院

  重医大附二院

  重医大儿童医院

  重庆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重庆市第二人民医院

  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

  重庆市肿瘤医院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武警重庆总队医院

  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

  万州区人民医院

  涪陵区人民医院

  黔江区中医院

  渝北区人民医院

  沙坪坝区人民医院

  大渡口区人民医院

  限价病种必须符合的9个条件

  1.常见病、多发病;

  2.发病原因明确;

  3.发病机制清楚;

  4.没有其他并发症、合并症的单纯性疾病;

  5.有明确的诊疗规范和治愈标准;

  6.疗效确切,预后良好;

  7.质量易于控制;

  8.病种成本易于核算;

  9.选择的病种与目前使用的疾病诊断标准一致。

  一季度住院比去年同期少花223元

  本报讯(记者 陈瑜)昨日市卫生局公布了全市25所公立医院2007年一季度医药费用情况,本季度我市患者在门诊费、住院费等方面承受的负担继续减轻。据悉,此次通报的医院从去年的19所扩大到25所。从此次通报的情况来看,患者人均门诊费用为174.81元,每住院床日费用为457.47元,出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为6131.25元,平均住院天数为15.27天。以上数据分别比去年同期减少了6.05元、8.97元、223.69元和0.9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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